中介不碰头欺诈警方发布典型事例警示租房者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20-04-20 22:19:00  阅读:7104+ 来源:自媒体 作者:责任编辑NO。石雅莉0321

“零触摸”中介?“不碰头”欺诈!

租房圈套花样翻新,警方发布典型事例警示租房者

民警将犯罪团伙嫌疑人带到其“作业”地址,搜集依据。

跟着南京多职业大规模复工复产,一波返城租房顶峰按期到来。近来,南京市公安局连续破获多起假装房子“中介”进行欺诈的案子。警方在此提示,租房不行粗心,尽量以实地检验为宜,买卖时留心留神对方相关身份证明,切勿轻信别人,随意买卖。

事例1

“零触摸”中介?原是7人欺诈团伙

一名当事人在网上看中贱价房源后联络“中介”,对方表明能够供给“零触摸”中介服务。当事人交完押金后,却一直见不到房东,“中介”则想方设法推托,直至消失得无影无踪。经过警方侦查,一个假扮中介施行欺诈的犯罪团伙逐步浮出水面。

本年2月中旬以来,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梅园新村警务作业服务站连续接到20余起有关租房上圈套的报警。偶然的是,报警人都是在某租房信息网上看到相对贱价的房源后私聊“中介”,经过支付宝或微信交给400至500元不等的押金以获取到“房东”电话。当报警人与所谓“房东”约好看房时间后,“房东”总是无故失约。数次之后,当报警人联络“中介”讨要说法时,对方要么直接将报警人拉黑,要么长时间不回复信息,施加话术宣称退款需求审阅周期,直到终究与“房东”一同“人间蒸发”。

受害人缪女士和记者说,3月初她从安徽老家回宁上班,因为疫情不想住团体宿舍,便提早在网上寻觅贱价房源。没想到,交完押金后,每次约“房东”看房都失利,终究“房东”和“中介”一同失联了。

民警经过整理这20余起警情发现,报警人找的中介并非同一人,但高频会集呈现了7名中介。经过多方侦查,民警发现推介房源的“中介”和接听电话的“房东”或是同一个人,或是这七人中的某两人在合作演戏。至此,办案民警根本承认这是一个安排紧密、分工清晰的欺诈团伙。

3月底,依据前期侦查,玄武分局办案民警清晰了丁某、陈某、潘某等7名嫌疑人的身份。4月2日清晨5时许,警方兵分三路,在上海和南京玄武区、鼓楼区三地一同收网,将该犯罪团伙一扫而光。

据嫌疑人丁某供述,他们7人素日里就知道,之前偶然也会冒充中介,盗取别人发布的房源信息,以贱价招引租客看房骗得中介费。疫情发作以来,他们发现许多职业推出了“零触摸”服务,觉得愈加有隙可乘,能够不碰头骗得中介费,便自导自演“唱双簧”,屡次作案。现在,7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子正在进一步查询中。

事例2

假造租房合同,演出“无什物”租借

不久前,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莲花派出所接到一同报警,被害人戴某称自己与一名倪姓男中介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,合同内容为每月租金3000元,需一次性付清12个月租金并交3000元押金。戴某共交给倪某39000元,付清租金后预备入住时,发现倪某并未将房子租金交给给房子房东,且倪某已无法联络,戴某遂向警方求助。

警方接警后敏捷开展查询,经很多侦查作业,终究在南京江宁区某酒吧内将嫌疑犯倪某捕获。经查,该处房子房主将房子保管给一个姓陈的二房东,嫌疑犯倪某和二房东陈某知道。因身欠外债,捉襟见肘的倪某便发生了行骗的主意。倪某找人刻假章,假造出一份假的租房合同和收据,并在小区门口打出“租房”广告。戴某看到广告联络他后,倪某假称自己有转租权,用假造的合同和戴某签约,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收取了戴某一年的房租。一同为防止作业过早暴露,倪某对二房东陈某说租客是季度付租金,每月3100元,并转给了陈某一个季度的房租。陈某提出要与租客碰头签订合同,倪某便以各种理由阻挠其和戴某碰头。陈某发生置疑所以在门上留下自己的联络方式,租客戴某和陈某通电话后发现上圈套,而此刻倪某已卷走租金溜之大吉。

嫌疑犯倪某的行为因涉嫌欺诈,现在已被警方依法采纳强制措施,该案子仍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
事例3

租客假装中介,转让现已到期的房子

近来,市民石先生仓促走进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白鹭洲派出所报警,称自己租房上圈套了,需求民警处理。随后,值勤民警向石先生了解了详细情况。

本来,前不久石先生在南京安稳下作业后计划租间房子。他在网上看到有一个叫王某的女子发布了一条租房信息,每个月租金3150元,押金也是3150元,石先生看了相片和地理位置感觉还不错。因为着急入住,石先生和对方约好时间简略看了下房子感觉没问题后,就与对方签了一年时间,并经过支付宝转给对方一整年租金加押金,共40950元。

几个月后,男人毕某忽然找上门来,说要回收这间房子,石先生登时摸不着头脑。问询清楚后,石先生才理解自己上圈套了。据毕某介绍,他是某租借中介渠道的业务员,专门担任这片公寓的租房问题,而石先生所租的这间房,便是他们渠道之前租借给一个叫王某的女子的。本来,王某并非这间房子的主人,她的租金只交到了当月,因为后边的租金迟迟未交纳,毕某才登门回收房子。石先生知道后赶忙联络了王某,可是对方一直不接听电话,无法之下,石先生只好挑选报警。现在,案子仍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
警方提示

一是疫情之下,加之互联网飞速发展,催生了各行各业的“零触摸”服务。各位要时间保持警惕,任何线上买卖行为请认准官方渠道,切莫脱离第三方渠道私下买卖。

二是在实践租房时,租客要多留心“中介”或“房东”身份信息,慎重验证相关房产证明与身份证明,避免上当受骗。

三是必须保存好买卖记载、聊天记载等重要信息,一旦发现上当受骗,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(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梅建明)

来历:扬子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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