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实行人实行了还款职责
担保需谨慎,莫成失期人。获嘉县的张某因给别人在银行告贷供给担保成为失期人,想买房子无法处理告贷手续。2019年12月26日下午,张某自动到法院替告贷人实行了还款职责。
2016年王某向某金融机构请求告贷20万元,告贷期限为一年,两边签订了个人告贷合同,张某等5人供给了担保。告贷到期后,王某未准时偿还,2017年7月25日,某商业银行将其诉至法院。经审理,判定被告王某付出告贷本金20万元及利息,张某等5人对以上金钱承当连带清偿职责。
接到该案后,实行干警当即告诉两边当事人前来处理案子,两边通过洽谈,达到宽和协议,被实行人实行了68258元,剩下金钱分期实行。获嘉县法院依法将该案的被实行人归入失期黑名单,并向其下达了约束高消费令。
近来,作为担保人的被实行人张某自动联络实行干警,称想买房去银行处理分期告贷手续,但银行工作人员以黑名单为由没有同意告贷请求。为了买房,12月26日下午,担保人张某带着剩下金钱,自动到法院实行职责,该案实行结束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十二条:同一债款有两个以上确保人的,确保人应当依照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比例,承当确保职责,没有约好确保比例的,确保人承当连带职责,债务人能够要求任何一个确保人承当悉数确保职责,确保人都负有担保悉数债务完成的职责。
在此,小编提示各位,担保有危险,签字需谨慎。
来历:获嘉县人民法院